“槍響之后沒有贏家”——野生動物保衛(wèi)戰(zhàn)
來源:白銀檢察
責任編輯:李彩霞
發(fā)布時間:2022-08-17
當19年前“非典”與果子貍的陰影漸漸從很多人的記憶中消退時,新冠肺炎疫情輪番來襲,濫食野生動物問題突出,對公共衛(wèi)生安全構成重大隱患,忽又聽聞長江白鱘宣布滅絕!一則則野生動物案件都與非法獵殺、濫食野生動物有著千絲萬縷的聯(lián)系。
在景泰縣海拔2000米到3000米的高山裸巖、高山草甸、山谷之中生活著一種動物,可以在懸崖峭壁上自由旋轉跳躍,堪稱“反地心引力的證明”、“巖壁上的精靈”,它就是世界自然保護聯(lián)盟的低危物種、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巖羊,又名喜馬拉雅藍羊。巖羊長期“野外鍛煉”,羊肉沒有膻味,被一些不法之徒盯上……
2019年11月至2020年4月,魏某以食用和販賣為目的,駕駛兩輪摩托車在景泰縣上沙沃鎮(zhèn)營盤水黃石頭溝,多次使用捕獵夾非法獵捕巖羊共14只,均被殺害食用。其子在魏某的指使下將剝離的巖羊皮、羊角、內臟等物品裝進2只纖維編織袋內,分別丟棄在大唐電廠油路邊的水渠和涵洞內。后經群眾舉報,公安機關將魏某抓獲,并在其家中查獲被獵殺的巖羊尸體。
時至今日,辦案人員回憶起涉案的證據(jù)照片都格外心痛。14只本該在山間愜意跳躍的“高原精靈”,只剩一張張血肉模糊的巖羊皮和一只只殘缺不全的羊角……零散的尸骨跡象似乎在訴說著被捕殺前的無助和絕望。
景泰縣檢察院刑事檢察部門在辦理魏某涉嫌非法獵殺野生動物審查起訴案時,將案件線索移送本院公益訴訟檢察部門,公益訴訟部門檢察官立即對物證、書證、證人證言、鑒定意見、DNA鑒定、現(xiàn)場勘驗等證據(jù)進行審查后,認為魏某非法殺害野生動物侵害了國家對于野生動物資源的所有權,不僅是對生態(tài)環(huán)境的嚴重破壞,也會使野生動物體內存在的有害生物或物質通過此途徑傳染給人類,可能造成疫病流行。遂決定對魏某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并委托寧夏綠森源林業(yè)評估有限責任公司對涉案獵殺的野生動物屬性及價值進行鑒定。經鑒定:魏某非法捕殺的巖羊是具有重要的生態(tài)、科學和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屬于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魏某非法捕殺野生動物的行為對生態(tài)環(huán)境和生物多樣性造成了嚴重影響和破壞,生態(tài)資源受損的資源補償費為350000元。
2021年8月1日,景泰縣人民檢察院將刑事訴訟部分與附帶民事公益訴訟部分一并向景泰縣法院提起公訴。法院以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被告人魏某有期徒刑十一年三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附帶民事公益訴訟部分,法院判令被告承擔生態(tài)資源受損的資源補償費350000元以及鑒定費5000元。
案件的辦理告一段落了,可是檢察官卻心事重重,盡管近年來全國上下對野生動物保護的宣傳力度以及打擊違法行為的力度不斷加強,但縣域內仍有一些居民存在認識盲區(qū),法治意識淡?。桓猩跽咪b而走險、以身試法,為了貪圖一時口中“滋味”和經濟利益而屠殺野生動物,不僅構成刑事犯罪,也對野生動物資源和生態(tài)環(huán)境造成損害。檢察官決定以案釋法,帶領辦案組到全縣11個鄉(xiāng)鎮(zhèn)宣傳普及保護野生動物的重要性以及捕殺野生動物的違法性,引導公眾樹立科學文明的飲食觀、摒棄濫食野生動物的陋習、震懾非法獵殺野生動物的行為、鏟除非法交易野生動物的土壤,實現(xiàn)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野生動物受國家保護,違者必究……共同構建人與動物和諧共生的美好家園……”檢察干警向村民開展釋法說理。“保護野生動物 拒絕野味”等標語在人民公園電子屏上滾動播放,公園另一角景泰縣檢察院選編的保護野生動物的短視頻引起行人駐足觀看。
“最近總有巖羊去瓜地里吃瓜,我想設個夾子抓一下”“不行不行,巖羊可是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再說了,也就幾個西瓜嘛,沒必要”“對對對,要保護野生動物呢……”這是檢察官在景泰縣寺灘鄉(xiāng)一親戚家聽到的聊天,頓感欣慰不已。(高佑政 鄭烈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