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辦證質量,更好地服務出國(境)人員,避免申請人因表格填寫失誤、漏填忘填等情況造成證件種類辦理錯誤,影響出境行程,白銀市公安局平川分局出入境管理科根據(jù)工作中積累的經驗,推出前臺受理“五個核實”工作法,有效保證了出入境證件辦理準確無誤?!?/div>
一是核實申請人前往地和所申請的證件類別。針對一張表可以辦多證的情況,通過詢問申請人與其申請表所填內容進行核實,確保群眾辦證類型與其前往地一致。特別是面對老年申請人,民警不使用過多專業(yè)術語,而是以拉家常的形式耐心詢問,根據(jù)其目的地、旅行時間等實際情況解釋相關出入境證件和簽注的要求、用途和費用,幫助老年群眾正確辦理需要的證件種類。
二是核實申請人基本戶籍信息。通過詢問申請人姓名,核實本人口述姓名與身份證姓名是否一致,重點區(qū)別姓名中的生僻字和多音字,確保申請人姓名的正確讀音和拼寫;通過核實申請人出生地,特別是未成年人的出生地,確認申請表上填寫的本人出生地和戶口簿、出生醫(yī)學證明一致,防止出現(xiàn)錄入錯誤;通過核實戶籍所在地,可以及時告知異地戶籍地人員辦證所需手續(xù)和辦理時間,便于他們提前準備相關材料和行程。
三是核實申請人所從事的職業(yè)。通過詢問申請人工作單位,核實申請人是否屬于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對于按工作性質屬于國家工作人員,但備案系統(tǒng)中沒有登記的,及時和其人事主管部門聯(lián)系核實,避免審批過程中二次補充材料,或者申請人交費完畢但因手續(xù)不全無法辦理,造成損失和不滿意;對于界定為國家工作人員的,一方面要求申請人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出具人事主管部門意見,另一方面督促其所在單位重新梳理上報登記備案人員名單,防止失控漏管。同時,出入境嚴格內部核查,防止限制出境人員辦證出境,確保證件簽發(fā)安全。
四是核實申請人辦證記錄。通過詢問申請人以前的辦證情況,并在出入境管理信息系統(tǒng)中進行核實,避免了申請人在證件有效期內重復申請。對于護照遺失申請補發(fā)的申請人,告知其補發(fā)護照所需要的手續(xù),同時還要特別提醒申請人,護照補發(fā)一經受理,原護照將自動作廢,即使找到也不能再次使用,避免出現(xiàn)申請人持用作廢證件出境受阻的情況。
五是核實申請人辦證事由。通過面見詢問申請人辦證事由,了解申請人辦證事由,從而要求提交相應辦證手續(xù),防止有些申請人借旅游名義持證出國打黑工或做其他目的之用,防止騙證情況的發(f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