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工作要點印發(fā) 提出38項舉措
來源:法制日報——法制網
責任編輯:薛皓方
發(fā)布時間:2020-03-11
最高法印發(fā)2020年法院司法改革工作要點
法制日報全媒體記者 劉子陽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發(fā)《2020年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工作要點》,對2020年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工作作出總體規(guī)劃。
《工作要點》提出了8個方面38項舉措,對切實履行人民法院改革主體責任、服務保障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健全以人民為中心的便民司法制度體系、健全以司法責任制為核心的審判權力運行體系、完善法院組織體系和機構職能體系、健全順應時代進步和科技發(fā)展的訴訟制度體系、健全法院人員分類管理和職業(yè)保障制度體系、全面建設現(xiàn)代化智慧法院應用體系等方面的改革任務作出了安排部署。
《工作要點》堅持實事求是原則,對已經成熟的司法改革經驗做法將繼續(xù)鞏固深化,并推動上升為制度;對正在推進的司法改革舉措將繼續(xù)加大力度、加快進度;對有待跟進的改革配套措施將及時推出、有效整合,進一步檢視和優(yōu)化有關改革舉措總體規(guī)劃,力爭推動在系統(tǒng)集成、協(xié)同高效上取得新突破。
《工作要點》力求改革任務的連貫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一方面確保改革任務明確具體,另一方面確保各項改革任務能在今年順利完成。
另悉,最高法同時印發(fā)了工作要點分工方案,進一步細化為具體改革任務,明確每項任務責任單位。要求最高法司改辦嚴格落實改革任務臺賬管理和督辦督察責任制,加強對各項任務的跟蹤督辦,確保各項改革任務按時保質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