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模范!司法部表彰300個調解委員會和995名調解員
來源:法治日報——法制網
責任編輯:薛皓方
發(fā)布時間:2021-01-05
司法部表彰300個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委員會和995名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員
□ 開欄語
調解是具有中國特色的化解矛盾、消除紛爭、促進和諧的非訴訟糾紛解決方式。近年來,全國司法行政機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調解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各級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xié)調聯(lián)動,主動擔當作為,積極探索創(chuàng)新,加快構建新時代大調解工作格局,開創(chuàng)了新局面,取得了新進展。
為總結交流各地在構建新時代大調解工作格局中的經驗做法,進一步提高調解工作水平,為推進平安中國、法治中國建設作出新貢獻,從1月4日開始,法治日報開設“構建新時代大調解工作格局”專欄,敬請關注。
□ 構建新時代大調解工作格局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周斌
近日,司法部印發(fā)決定,對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委員會和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員進行表彰。
決定指出,近年來,全國廣大人民調解組織和人民調解員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調解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有關決策部署,全面貫徹實施人民調解法,扎實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特別是新冠肺炎疫情發(fā)生以來,廣大人民調解組織和人民調解員積極投身疫情防控和涉疫矛盾糾紛化解,聞令而動,忠誠履職,無私奉獻,為維護社會和諧穩(wěn)定,服務經濟社會發(fā)展,打贏疫情防控的人民戰(zhàn)爭、總體戰(zhàn)、阻擊戰(zhàn)作出了重要貢獻,涌現(xiàn)出一大批人民調解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決定強調,為表彰先進、激勵士氣,充分發(fā)揮先進典型的模范帶動和示范引領作用,推進新時代人民調解工作創(chuàng)新發(fā)展,司法部決定授予北京市東城區(qū)北新橋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等300個人民調解委員會“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委員會”稱號;授予北京市海淀區(qū)海淀街道蘇州橋西社區(qū)人民調解委員會主任李春燕等995名人民調解員“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員”稱號。希望受到表彰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珍惜榮譽、再接再厲,繼續(xù)發(fā)揮模范示范作用,不斷取得新的成績。
決定要求,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認真組織開展學習先進、宣傳先進活動,引導廣大人民調解組織、人民調解員向受到表彰的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委員會、模范人民調解員學習。學習他們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用實際行動踐行為人民服務的高尚情懷;學習他們胸懷大局、無私無畏,在關鍵時刻勇于擔當?shù)姆瞰I精神;學習他們扎根基層、心系群眾,默默堅守調解一線的崇高品質;學習他們勤勉盡責、公道正派,慎終如初的工作作風。廣大人民調解組織、人民調解員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繼續(xù)扎實工作,開拓進取,充分發(fā)揮人民調解在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中的基礎性作用,不斷開創(chuàng)新時代人民調解工作新局面,努力為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推進全面依法治國,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國家新征程,實現(xiàn)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新的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