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4日,杜某急匆匆來到會寧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報警,稱有人以幫助其承攬工程為由騙走了20萬元。接到報警后,城關派出所迅速組織警力開展偵辦工作。
經查,2021年年初,犯罪嫌疑人劉某得知杜某欲承攬加油站建設工程,想到自身生活拮據,一時心存僥幸心生貪念,便在閑聊中向杜某說出其之前通過看電視、手機上網了解到的省市領導姓名、職務等信息,并謊稱自己與這些領導關系很熟,能幫助杜某承攬加油站建設工程,從而騙取杜某的信任。隨后劉某以幫助打通社會關系為由,先后2次向杜某索要“打點費”共20萬元。
在辦案民警的耐心規(guī)勸下,犯罪嫌疑人劉某于2022年11月19日主動投案自首,如實供述了自己涉嫌詐騙的犯罪事實,并積極退賠杜某20萬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劉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