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訪問白銀政法網(wǎng),今天是 2025年12月18日 星期四
近日,會寧縣綜治中心成功調解了一起因頂樓漏水引發(fā)的鄰里糾紛,使雙方達成和解,維護了社區(qū)的和諧穩(wěn)定。
2025年3月,會師鎮(zhèn)某小區(qū)的兩位鄰居張女士和李先生因房屋漏水問題產生糾紛。張女士是李先生樓上鄰居,3月份某天她發(fā)現(xiàn)自家客廳天花板出現(xiàn)大面積水漬,且墻面有發(fā)霉跡象,嚴重影響了正常居住。經檢查,漏水是由于樓上李先生家衛(wèi)生間防水層老化導致的。張女士多次與李先生溝通,要求其修復漏水并賠償因漏水造成的損失,但雙方在修復費用和賠償金額上無法達成一致,社區(qū)工作人員也多次調解未果,雙方關系陷入僵局。張女士主動找到會寧縣綜治中心尋求幫助,縣綜治中心第一時間將該矛盾糾紛指派給調解員王鵬、李麗霞進行調解。
調解員分別與張女士和李先生溝通,了解雙方訴求。張女士表示,“我已經自行修復了部分受損墻面,花費了3000元,且因漏水導致無法正常居住,產生了額外的租房費用2000元,現(xiàn)在要求他賠償5000元并承擔后續(xù)修復費用”。李先生則認為,“她提出的賠償金額過高,我愿意修復漏水,但她一直不配合,導致問題拖延至今?!绷私獾矫芙裹c后調解員組織雙方進行“面對面”調解。調解員從鄰里關系的角度出發(fā),勸解雙方互諒互讓,指出如果通過訴訟解決,不僅耗時耗力,還會進一步惡化鄰里關系。在調解員的耐心勸解下,雙方逐漸冷靜下來,開始理性溝通。
經過調解員的協(xié)調勸解,雙方最終達成一致意見:李先生同意承擔全部修復費用3000元,并賠償張女士1800元(包括修復費用和部分租房費用)。張女士也表示愿意放棄其他賠償要求,并承諾在維修過程中積極配合。調解員當場制作了調解協(xié)議書,雙方簽字確認,并約定一周內完成維修工作。
調解結束后,調解員持續(xù)關注維修進度,確保雙方按照協(xié)議履行義務。一周后,維修工作順利完成,張女士對維修結果表示滿意,雙方的鄰里關系也得到了修復。
調解員從鄰里關系的角度出發(fā),以情動人、以理服人,成功化解了雙方的矛盾,避免了糾紛的進一步升級。本案通過訴前調解方式成功化解了鄰里糾紛,充分體現(xiàn)了訴前調解的優(yōu)勢。訴前調解不僅節(jié)省了當事人的時間和精力,避免了繁瑣的訴訟程序,還降低了司法成本。調解過程中調解員注重修復鄰里關系,通過耐心勸解和理性溝通,讓雙方在和諧的氛圍中達成一致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