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動庭前調解 促使定爭止紛
來源:白銀區(qū)法院
責任編輯:薛皓方
發(fā)布時間:2021-08-17
8月10日,白銀區(qū)法院成功調處了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2020年11月29日12時許,盧某駕駛小型客車沿建設西路由東向西行駛至白銀區(qū)建設西路與紡織路丁字路口時,車輛與前方行駛的白某駕駛的電動自行車追尾碰撞,致白某受傷,造成傷人道路交通事故。白銀市交警大隊作出了交通事故認定書,盧某承擔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白某無責任。白某出院后由于傷情嚴重,至今仍在繼續(xù)治療中。同時,經核實,盧某駕駛的小型客車在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白銀市分公司投保交強險、商業(yè)險。事故發(fā)生后,原告就賠償事宜多次與被告協商未果。故原告一紙訴狀,向我院提起訴訟。
為進一步減少當事人訴累,經雙方當事人同意后,白銀區(qū)法院決定啟動庭前調解程序。在平息了雙方情緒后,客觀、中立地就本案實事及責任爭議焦點進行逐項分析說理,對當事人提出的法律問題和法律后果進行一一釋疑。經過努力調解,原、被告雙方就賠償事宜自愿達成調解協議:被告于2021年9月10日前向原告一次性支付鑒定費、訴訟費5000元,保險公司為被告墊付費用14000元。
近年來,白銀區(qū)法院結合實際,努力探索和推進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大力開展訴前調解工作。針對交通事故居高不下的情況,交通事故巡回法庭通過庭前調解,以便利、快捷、高效為原則,大力化解社會矛盾,有效化解大量糾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