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遠法院:“五治融合”保障鄉(xiāng)村振興行穩(wěn)致遠
來源:靖遠縣人民法院
責任編輯:李彩霞
發(fā)布時間:2022-05-25
“良辰美景奈何天,賞心樂事誰家院”。隨著農村經濟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許多農村都拆掉了簡易破舊的瓦房,建起了美觀大氣的洋房和別墅。讓農民享受更多鄉(xiāng)村振興戰(zhàn)略“紅利”,離不開強有力的法治保障,近日,靖遠縣人民法院深入推進“五治融合”,多措并舉,成功調解了一起農村建房施工合同糾紛案件。
案件追溯到2019年3月,靖遠縣靖安鄉(xiāng)村民石某某將一棟二層1000余平方米的自建房,以每平方米420元承包給施工方劉某某施工建設,雙方約定承包方式為包工不包料。后原告按照被告要求施工,于2019年10月份完工交付,石某某先后支付劉某某建房費用31萬元。但石某某入住后發(fā)現,房屋二樓的四個格子和衛(wèi)生間有漏水現象、地暖安裝不合格,供暖不足,遂未給付剩余15萬余元施工費用,雙方多次協(xié)商未果,劉某某起訴至靖遠縣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及時與雙方當事人溝通,二次深入糾紛現場勘查,針對房屋質量問題和爭議焦點有針對性的提出修復建議和解決方案,勸告雙方溝通解決。但因雙方互不信任和分歧過大,調解多次均未取得實質性化解。
2022年5月19日,石某某因房屋質量問題對劉某某提起反訴,并申請對房屋質量問題進行工程質量鑒定。承辦法官感到無奈又心痛,鑒定程序一旦開啟,花費巨大且會讓整個案件陷入長時間膠著狀態(tài),不但耗神費力,最后結果也有可能是雙方兩敗俱傷。為此,辦案法官又多次溝通協(xié)調,在進行鑒定之前,組織雙方面對面進行了調解,經過兩個多小時的耐心溝通和現狀分析,又提出了幾種解決方案,最終雙方互諒互讓,達成了石某某支付劉某某8萬元勞務費,石某某的房屋受損問題自己維修解決的圓滿結果。
在長期的民事調解工作中,靖遠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團隊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多元司法需求,始終堅持發(fā)揚“楓橋經驗”,守司法為民初心,擔司法公正使命,以“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為目標,強化法治保障,依法解決群眾訴求,為鄉(xiāng)村振興提供強有力的服務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