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前調解止紛爭 當庭履行促和諧
來源: 景泰縣人民法院
責任編輯:李彩霞
發(fā)布時間:2022-06-30
近日,景泰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團隊妥善高效調解了一起恢復原狀糾紛案,被告王某、羅某當庭履行案件款11500元,實現了案結事了。
2022年4月28日,原告劉某將其所有的福特新全順微型貨車開到被告王某開設的汽車服務部進行車輛保養(yǎng)。被告王某打電話給被告羅某,從羅某開設的汽配店購買了適合該車型的柴機油,經被告王某向羅某拍照問詢后,羅某給王某提供了歐菲力APICI-4型號的柴機油兩桶,該機油由被告羅某從鄭州市歐普士科技有限公司購買,被告王某為原告車輛更換了該型號的柴機油,經檢查機濾和放油螺絲均未漏油。2022年5月2日晚上,原告駕駛該車輛在高速路口正常行駛過程中,突然全車斷電熄火,無法啟動,經檢查原因為機油標尺沾不上機油,導致該車輛發(fā)動機爆缸。原告遂將車輛拖往4S店維修,在與王某、羅某二被告交涉未果,遂向景泰法院提起訴訟。
主審法官走進法庭后,原、被告就展開了激烈的爭吵,并且各執(zhí)一詞、爭執(zhí)不下,從原、被告雙方的爭吵中,法官找準了原、被告的利益訴求,從而采用背靠背的調解方式,分別做雙方當事人的思想工作,通過釋法說理、將心比心,消除當事人心理預期后,原、被告最初劍拔弩張的情緒漸漸平靜下來,最后原告同意在主張的訴訟金額上作出讓步,被告王某當庭向原告劉某支付了修理費6000元,被告羅某當庭向原告劉某支付了修理費5500元,雙方糾紛至此一次性了結。
這起恢復原狀糾紛從開始調解到雙方當事人在調解筆錄上簽字并當庭支付賠償款用了不到一小時,辦案法官通過背靠背調解的方式有效化解了原、被告雙方的矛盾,充分體現了人民法院高效利民的工作作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