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川區(qū)訴調對接人民委員會成功調解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4小時快速促成雙方當事人和解,將糾紛化解于訴前。

案情回顧:
2022年5月,被告王某某駕駛的輕型貨車沿某國道由西向東行駛至某村路段時,車輛前部與原告陳某駕駛的中型客車碰撞,造成雙方車損及原告車輛所載乘客受傷,發(fā)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門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被告王某某對事故負全部責任,原告不負責任。事故發(fā)生后,被告王某某將原告車輛送往修理廠維修,導致原告車輛停運十二天,給原告造成經濟損失。后原告多次聯(lián)系被告王某某及其投保保險的保險公司,協(xié)商車輛停運損失賠償事宜,但其均未理會,原告無奈訴至人民法院。
平川法院立案庭在對案件進行審查后,經當事人同意,立案庭于當日將該糾紛委派至平川區(qū)訴調對接人民委員會進行訴前調解。經調解員耐心調解,雙方達成賠償協(xié)議:王某某當場賠付陳某車輛停運損失2600元;陳某自愿放棄其他訴訟請求。本次糾紛就此了結,雙方互不追究。
下一步,近年來,隨著社會的發(fā)展和經濟水平的提高,各類矛盾糾紛日漸增多,平川區(qū)人民法院主動適應新形勢,創(chuàng)新工作方法,堅持訴源治理,訴前化解矛盾,為當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糾紛解決機制,使群眾的司法訴求在最短時間內得到維護,既有效降低了訴訟成本,保障了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又促進了社會的和諧穩(wěn)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