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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 羅莎莎 許瑤蕾
近日,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消費者權益保護典型案件新聞發(fā)布會,其中一起因門店倒閉致使團購券無法使用的糾紛案件,因涉及多個經(jīng)營主體,法院通過對責任主體穿透式審查,明確實際責任主體,有力打擊了商家通過分散經(jīng)營逃避債務的行為。
2023年11月,錢某在某直播平臺的一家瑜伽直播間,花費7777元購買了一張私教團購券,包含20次私教課程,并在線下某瑜伽店進行核銷。2024年8月,某瑜伽店關閉了全市所有門店,不再提供服務。此時,錢某的團購券還未使用,遂訴至江寧經(jīng)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人民法院要求退款。
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某瑜伽店的運營主體十分復雜,線下涉及12家門店,且核銷門店的名稱與收款方名稱不一致,線上直播賬號主體與學員約課使用的微信公眾號主體也不一致。為精準確定商家主體,法院向直播平臺發(fā)函,確認了錢某這筆訂單的實際結算賬戶為某文體公司,某文體公司作為實際收款方,與錢某成立服務合同關系。該公司作為服務提供方,在未提供服務就關閉門店的情況下,負有向消費者退還預付款的法定義務。
據(jù)此,法院判決解除錢某與某文體公司之間的服務合同,并判令某文體公司退還錢某全部服務費并支付相應利息。
江寧經(jīng)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法院立案庭副庭長鐘詩蔚介紹,本案中,雖然錢某購買的團購券存在多個核銷主體,但消費者購買團購券的資金流向卻是單一、明確的。法院通過調(diào)取訂單結算商戶信息,精準鎖定團購券的實際收款方,認定線上收款方系服務合同履行主體,令其承擔退還責任。鐘詩蔚特別提醒,直播平臺有義務對入駐商家的資質(zhì)進行嚴格審核,并向消費者披露真實信息。消費者在直播間下單時,要保留好支付流水或電子憑證,也可以及時向直播平臺詢問收款賬戶信息,直播平臺應通過短信息等方式向消費者提供真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