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將至,年味漸濃。對于辛苦奔波一年的農民工來說,最盼望的莫過于揣著沉甸甸的工資,回家過個踏實團圓年。然而,包蘭線刺絲圍網栽設工程完工后,牛某某、卜某某等59名農民工卻遲遲等不來那筆共計17萬余元的“血汗錢”。一次次催討,一次次失望,原本應帶來收獲的工程項目,成了壓在他們心頭的一塊巨石。
2026年1月13日,寒冬臘月,59名農民工抱著最后一絲希望,向景泰縣人民檢察院遞交了支持起訴申請。他們不知道的是,一整套為他們“撐腰”的聯動解紛機制已然啟動。
承辦檢察官第一時間展開調查,迅速核實案件事實與證據。經查,被告甘肅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中標工程后,將勞務部分分包給祁某某,祁某某雇傭了這59名農民工進場施工。項目完工,工資卻遲遲未結清,剩余177894元勞務報酬一拖再拖。事實清楚,證據扎實,符合支持起訴條件。然而,辦案檢察官并未急于啟動訴訟程序——他們敏銳地意識到,案件標的額不大,雙方并非沒有溝通余地,若能通過調解方式化解,不僅能節(jié)省司法資源,更能讓農民工兄弟在最短時間內拿到工資,不再“訟累纏身”。
隨即,景泰縣人民檢察院主動對接景泰縣人民法院和縣綜治中心,三方迅速達成協作共識,決定啟動“支持起訴+先行調解+當庭履行”聯動解紛模式。在征得59名農民工及二被告同意后,一場由法檢兩院及綜治中心聯合開展的先行調解工作,在景泰縣綜治中心訴調對接工作總站拉開帷幕。
調解現場,沒有冷冰冰的法條堆砌,也沒有居高臨下的說教。聯合調解組兵分兩路,一邊向被告企業(yè)及祁某某詳細解讀《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逐條釋明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法律后果——納入失信名單、限制高消費、面臨行政處罰……一邊從情理切入,講述這59名工人從春寒料峭干到暑熱難耐,在鐵路沿線風吹日曬,只為掙一份辛苦錢養(yǎng)家糊口?!绊椖恳呀浲旯?,工資卻遲遲不付,于法不容,于心何忍?”一番話,讓被告方低下了頭。
另一邊,調解人員耐心傾聽農民工兄弟的訴求,記下每個人的被欠薪金額,安撫他們焦急的情緒,引導他們理性表達、依法維權。室外寒風凜冽,室內話語溫熱。歷經數小時反復溝通、協商,雙方終于達成調解協議,甘肅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與祁某某承諾于規(guī)定期限內一次性支付全部剩余勞務報酬,共計177894元。為確保協議“落袋為安”,景泰縣人民法院工作人員當場對調解協議進行司法確認,賦予其強制執(zhí)行力。
約定履行期限屆滿前,被告方如約將足額工資匯入指定賬戶。59名農民工拿到了被拖欠已久的勞動報酬,一樁困擾他們數月的“薪”愁,終于在年前畫上了圓滿句號。在綜治中心調解室,牛某某等人握住工作人員的手,反復說著“感謝”——這兩個字,樸素,卻滾燙。
這起案件的成功化解,是景泰縣人民法院與縣檢察院、綜治中心深度協作、合力解紛的生動縮影。從“支持起訴”介入前端,到“先行調解”消弭對立,再到“司法確認”鎖死履約,一整套環(huán)環(huán)相扣的聯動機制,跑出了維權“加速度”,更傳遞出司法的溫度與力度。
近年來,涉農民工工資案件呈現群體性、緊迫性特點,尤其是年關節(jié)點,每一筆欠薪背后,都是一個家庭的期盼。景泰法檢兩院、綜治中心通過機制創(chuàng)新,將檢察機關支持起訴職能與法院調解審判職能有機融合,既發(fā)揮檢察監(jiān)督對弱勢群體的扶助作用,又激活法院多元解紛的平臺優(yōu)勢,實現“1+1>2”的協同效應。這一模式,既為農民工等訴訟能力較弱群體開辟了便捷維權通道,也為同類矛盾糾紛的源頭化解、實質化解提供了可復制、可推廣的景泰經驗。
司法從來不應當是冰冷的邏輯推演,而應是回應民生關切的那束光。從“訴”到“調”再到“履”,法檢兩院與綜治中心緊密攜手,把群眾的“煩薪事”辦成“暖心事”。年關將至,愿每一份辛勤都不被辜負,愿每一位勞動者都能安“薪”過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