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人交往需以誠相待,切莫因貪念觸碰法律底線。近日,白銀市平川區(qū)人民法院依法審結一起熟人聚會借機盜竊金飾案件,被告人張某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
案情簡介
2025年5月的一天,被告人張某在被害人李某家中臥室休息時,趁李某熟睡之際盜竊放在床頭柜上的一條金項鏈,后不慎丟失。10月9日19時許,張某與趙某等人在李某家中聚會,期間張某獨自進入臥室休息,趁臥室無人之際,盜竊首飾盒中的一對金耳環(huán)和一枚金戒指。次日,李某發(fā)現金耳環(huán)和金戒指被盜并報警。經白銀市平川區(qū)價格認證中心認定,被盜的金項鏈、金耳環(huán)、金戒指在案發(fā)時價值共計14485.83元。10月10日,張某經公安機關電話通知到案。10月28日,公安機關將從張某處扣押的金耳環(huán)和金戒指發(fā)還李某。后張某向李某退賠9000元,李某對張某表示諒解。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觸犯了刑法,構成盜竊罪,依法應予懲處。根據被告人張某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jié)、悔罪表現及社會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說法
廣大群眾要切實增強安全防范意識,妥善保管貴重財物,在日常交往中保持應有的警惕,不給違法犯罪行為可乘之機。同時告誡心存僥幸者: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任何侵犯他人合法財產權益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嚴肅追究。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