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靖遠縣法院成功調解一起因蔬菜大棚被淹引發(fā)的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案件,承辦法官以柔性司法化解涉農矛盾,切實守護農戶“菜籃子”,為農業(yè)生產保駕護航。
基本案情
李某系某村農戶,承包經營1.4畝蔬菜大棚,專門用于辣椒種植。2026年3月,因灌溉水渠底部破裂,某提灌站放水灌溉時,渠水大量滲漏涌入原告大棚,致使棚內辣椒苗被浸泡,造成大面積澇死,給農戶造成了直接經濟損失。事發(fā)后,李某與提灌站就損失賠償事宜多次溝通協商未果,無奈訴至靖遠縣法院,請求某提灌站賠償蔬菜大棚財產損失。
調解過程
涉農案件關乎群眾切身利益,承辦法官秉持司法為民、調解優(yōu)先的工作理念,考慮到案件涉及農業(yè)生產、農戶生計,若簡單一判了之,不僅容易激化矛盾,還可能影響鄰里和睦與基層穩(wěn)定。辦案團隊第一時間深入現場勘查,詳細了解辣椒受災情況、水渠滲漏成因,耐心傾聽雙方訴求,厘清責任劃分。
調解過程中,承辦法官向雙方釋法明理,結合農村生產實際,細致講解侵權責任相關法律規(guī)定,兼顧農戶的實際損失,引導雙方換位思考、互諒互讓。經過承辦法官多輪耐心溝通和協調,雙方最終放下分歧,達成一致協議:被告某提灌站一次性賠償原告李某財產損失12000元。至此,該起涉農財產損害糾紛得以高效妥善化解。
小案件連著大民生,調解工作暖民心。下一步,靖遠縣法院將始終聚焦涉農領域司法需求,將調解工作貫穿案件辦理全過程,用心用情妥善化解涉農糾紛,切實維護農戶合法權益,以司法力量護航鄉(xiāng)村振興,讓公平正義以可感可知的方式走近群眾身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