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位推動抓落實 黑龍江政法領域全面深化改革顯成效
來源:法制日報——法制網(wǎng)
責任編輯:薛皓方
發(fā)布時間:2020-05-06
精心謀劃部署 積極組織實施
黑龍江政法領域全面深化改革成效明顯
□ 法制日報全媒體記者 崔東凱 張沖
2019年1月,中央深改委審議通過《關于政法領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實施意見》。一年來,黑龍江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政法領域全面深化改革精神,按照中央政法委部署要求,精心謀劃部署,積極組織實施,有力推進改革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
截至去年年底,黑龍江全省192項改革任務已按期完成82項,審判、檢察、司法行政機關結案數(shù)與2015年同比分別增加96.1%、75.1%、35.6%,公安機關結案數(shù)同比減少26.4%。
高位推動抓實改革
黑龍江省委對政法領域全面深化改革高度重視,省委書記張慶偉就貫徹落實《關于政法領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實施意見》《關于深化司法責任制綜合配套改革的意見》先后作出批示,要求協(xié)調推進好各項改革工作,并主持召開省委常委會會議,聽取省委政法委改革工作匯報,研究解決改革問題。
黑龍江省委深改委建立省級領導領銜抓改革制度,對重要改革任務實行項目化、目標化、責任化管理。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張安順把完善社會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改革作為2020年領銜任務,親自審定工作方案,明確部署6個方面、21項具體工作。省直公、檢、法“三大長”分別確定了領銜抓或重點抓的改革任務。
2019年,黑龍江省委政法委先后組織召開6次專題會議,研究推動解決公安機關管理體制調整、政府原法制部門與司法行政機關合并、標準化法庭建設等改革中遇到的20多個困難和問題。組織省直政法單位制定出臺解決執(zhí)行難、檢察建議宣告公告、監(jiān)獄優(yōu)化整合等11份改革文件,明確改革任務和責任分工,統(tǒng)籌抓好推進落實。
全省各地方各部門認真抓落實,哈爾濱市委政法委協(xié)調市委編辦、市財政局等單位,積極推動解決原松花江林業(yè)公安局撤銷后退休人員安置問題;省法院將改革任務制成圖板,按照自身擔負的改革任務,分類標記、掛圖作戰(zhàn),協(xié)調推進法院系統(tǒng)改革;省財政廳增設國防政法處,專門負責全省法院檢察院財務省級統(tǒng)管工作,全省形成了齊抓共管、協(xié)調推進改革任務的“一盤棋”局面。
建立總賬壓實責任
黑龍江省委政法委對照《實施意見》部署的改革任務,根據(jù)省級事權承接情況,從近年來中央印發(fā)的112份、省印發(fā)的155份改革文件中,梳理細化出192項具體改革內容,建立了改革任務總臺賬。按照中央政法工作會議部署,2019年確定的56項重點任務已按期完成,2020年確定的46項重點任務正在積極推進。
在實際工作中,黑龍江省委政法委堅持把司法責任追究作為深化司法責任制改革的關鍵,充分發(fā)揮省法官檢察官懲戒委員會作用,在全國首先對1名法官涉嫌違反審判職責進行聽證、審議,該法官最終受到退出員額處分;探索建立法官檢察官懲戒與紀檢監(jiān)察審查調查協(xié)調機制。
為解決放權后一些法院領導不愿管、不會管、不敢管的難題,黑龍江省委政法委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指導省高院制定司法人員權責清單,規(guī)范權力邊界;明確“四類案件”的具體情形,完善程序,實現(xiàn)精準監(jiān)督;對全省法官辦案情況進行統(tǒng)一考核,獎勤罰懶,調動工作積極性。
靶向突破逐項問效
農墾、森工系統(tǒng)同時設置市、縣級法院檢察院是黑龍江的特色。這些法院檢察院“案少人多”現(xiàn)象與全省其他法院檢察院“案多人少”矛盾形成明顯反差。為解決司法資源配置不均衡問題,黑龍江省委政法委主動提出改革思路并及時向中央政法委匯報。省委政法委在廣泛調研的基礎上,制定出臺農墾林區(qū)法院檢察院管理體制調整方案并積極推進改革落實。改革后,全省撤銷農墾林區(qū)基層法院檢察院52家,派出法庭68個,將810個編制、477人充實到“案多人少”的法院檢察院,全省司法資源配置得到進一步優(yōu)化。
為確保實效,每年第四季度,黑龍江省委政法委都專門發(fā)出通知,要求全省各級黨委政法委、政法單位對承擔的政法領域改革任務全面自查,普遍建立任務清單、問題清單“兩個清單”和自查、整改“兩個臺賬”。
黑龍江省委政法委每年選擇一項改革任務進行專項檢查,先后對各市(地)推進落實防止冤假錯案、法院檢察院內設機構改革等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對發(fā)現(xiàn)的普遍性問題統(tǒng)一進行規(guī)范,對個性問題提出有針對性的整改要求。
2019年,黑龍江省委政法委從各市(地)黨委政法委和省直政法單位抽調人員組成10個督察組,采取“推磨式”方法,對全省13個市(地)24項改革任務落實情況進行重點督察,對督察中發(fā)現(xiàn)的162個問題在現(xiàn)場督導糾正的基礎上,逐一發(fā)出《問題整改意見書》,要求相關市(地)分析原因,立行立改,按時反饋整改情況。省委政法委對督察情況綜合評估后,統(tǒng)一納入市(地)年度經濟社會發(fā)展責任目標考核范圍,通過發(fā)揮考核“指揮棒”作用,有力推動了政法領域改革任務落地見效。